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,宣布以下五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。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。具体公示内容如下:
1、ALEXIS MARIANNE MARSHA,女,国籍:多米尼克,护照号码:R0103350,居留许可号码:100002662,停留有效期至2020年7月1日。
2、ASSAMDI ISSAM,男,国籍:摩洛哥,护照号码:CV6834061,居留许可号码:100490805,停留有效期至2020年9月10日。
3、GABDULIN MALIK,男,国籍:哈萨克斯坦,护照号码:N07717072,居留许可号码:100310398,停留有效期至2020年7月29日。
4、GROLIARDOVA SOFIA,女,国籍:俄罗斯,护照号码:721732104,居留许可号码:100489222,停留有效期至2020年7月15日。
5、LEE JINJU,女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10216530,居留许可号码:100393263,停留有效期至2020年9月8日。
南京市公安局
2020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