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,宣布以下十一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。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。具体公示内容如下:
1、OH?SEYOUNG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86852517,居留许可号码:101047562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0日。
2、SECK?HAI?JIN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89474518,居留许可号码:102819832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5月21日。
3、CHOI?JAESEOK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009L2745,居留许可号码:102923736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5月29日。
4、KWON?WOOMIN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706M4222,居留许可号码:103628924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4日。
5、PUREVBAT?SUVD,女,国籍:蒙古,护照号码:PE0011664,居留许可号码:103487306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7月15日。
6、MATTHEW?ALBERT,男,国籍:印度尼西亚,护照号码:C9175630,居留许可号码:103487970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23日。
7、MUANGKAEW?MR.KANDIS,男,国籍:泰国,护照号码:AC4455749,居留许可号码:103488740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7月15日。
8、DENISE?PHAN?QIAN?YU,女,国籍:马来西亚,护照号码:A61105780,居留许可号码:103486974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15日。
9、KOH?ZHI?ERN,女,国籍:马来西亚,护照号码:A59360758,居留许可号码:103486963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15日。
10、WALI?SAMIM,男,国籍:阿富汗,护照号码:P00440305,居留许可号码:103494548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10月8日。
11、BUCKLER?LUKAS?ANDREW,男,国籍:英国,护照号码:148104314,居留许可号码:103486700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7月30日。
南京市公安局
2025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