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,宣布以下八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。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。具体公示内容如下:
1、GONG?DAEHO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83297817,居留许可号码:101704021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。
2、LEE?BONGHYUN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33679037,居留许可号码:102822165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。
3、CHO?MINHYE,女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893X9905,居留许可号码:102822168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。
4、LEE?SIWOO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320F0710,居留许可号码:102822166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。
5、LEE?EUNWOO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329M4699,居留许可号码:102822167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。
6、ROMERO?BRIAN,男,国籍:印度尼西亚,护照号码:X2307808,居留许可号码:103623789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。
7、KHAYDAROV?DILZODBEK?TULKINJON?UGLI,男,国籍:乌兹别克斯坦,护照号码:FA7576924,居留许可号码:103487643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20日。
8、KHOTAMBOEV?MAMURJON?KHASAN?UGLI,男,国籍:乌兹别克斯坦,护照号码:FA9795917,居留许可号码:103493979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。
南京市公安局
2025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