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,宣布以下七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。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。具体公示内容如下:
1、RAMOS?ALZAMORA?CARLOS,男,国籍:西班牙,护照号码:XDC769333,居留许可号码:103639594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2、RAMOS?CABRERA?MIGUEL,男,国籍:德国,护照号码:C4JHTM2HK,居留许可号码:103639595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3、RAMOS?CABRERA?EMILIA,女,国籍:德国,护照号码:C4JHYKJ5V,居留许可号码:103639596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4、CABRERA?GALVEZ?CAROLINA,女,国籍:德国,护照号码:CH1HYXRX9,居留许可号码:103788451,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5、ZAHID?MUHAMMAD,男,国籍:巴基斯坦,护照号码:CX5171803,居留许可号码:103639026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4月1日。
6、KIM?CHEWON,男,国籍:韩国,护照号码:M94921780,居留许可号码:103639226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4月8日。
7、ALVAREZ?PARRA?SERGIO,男,国籍:西班牙,护照号码:PAM914816,居留许可号码:102917308,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。
南京市公安局
2025年9月17日